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路****号****大楼第三层房屋现对外公开招租,标的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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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楼第三层3年承租权 |
项目编号 |
LG2026HB1003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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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332160元/首年 |
报名保证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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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2026年8月4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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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 |
2026年8月17日 |
出租方 |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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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万豪 |
联系电话 |
1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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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1.此次招租资产为位于****大楼第三层,房屋为钢混结构,面积为1384㎡。 2.房屋现状:****中心承租,租赁合同2026年8月3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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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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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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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5】第3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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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 |
协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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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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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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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出租的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3年无递增。免租期由最终交易双方协商而定。起租时间点为2026年9月1号。 2.房屋****中心承租,租赁合同2026年8月31日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次出租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4.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标的房产为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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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诉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转入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本次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房屋租赁合同》履约及履约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一个月租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3)本次租赁最长不超过3年,租金按季度收取,承租方应在该季度首日前支付,若承租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无条件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4)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承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由于装修施工及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有义务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6)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污水排放、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8)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等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竞租成交后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按本《招租公告》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各项费用。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5】第3218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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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 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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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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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构 |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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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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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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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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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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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需 提供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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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报名需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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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741/jvSiyp8BLRKCxEZfZDR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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