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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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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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3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
天津市胜营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天****道****号 |
天津知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胜营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转租的方式租赁天津再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东侧厂房内部分区域进行生产,厂区位于天****道****号。 天津市胜营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购置退火炉、激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3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减震器用贮液筒600万件/年、汽车减震器用外筒总成300万件/年、汽车减震器用防尘罩400万件/年。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烟尘G1、退火过程油雾G2、打磨过程粉尘G3、焊接烟尘G。激光切割烟尘、打磨过程粉尘、焊接烟尘经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的废气进入“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退火过程油雾经退火炉、保温箱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软帘收集的废气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由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油雾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投产后,预计运营期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污水总排口排放,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达标排放。废水***网,最终排入天津市华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大良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激光切割机、打磨机、退火炉、拔管机、压装机的运行。室内噪声源通过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隔音降噪措施;室外设备选用隔声罩、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焊渣及废焊料、除尘灰、废滤筒、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或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脱脂槽废液、水洗槽废液、废油、废包装桶、沾染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生****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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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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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77/pChdlpsBJ4i9JSOww7N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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