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二包
一、项目编号:2020ANNHZ00385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 32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 329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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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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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
MAGLUMI |
4000Plus |
1台 |
2800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许晓波,陈业农,黄颖,刘向国,范典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庐江县合铜公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39****1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路****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8262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公示附件第二包.docx
中标公示附件第二包.docx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公示附件第二包.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公示附件第二包.docx
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NNHZ00385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亚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城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元整(¥: 5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城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元整(¥: 53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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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除颤起搏监 护仪 |
迈瑞 |
D3 |
3台 |
58000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许晓波,陈业农,黄颖,刘向国,范典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庐江县合铜公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39****1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路****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8262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公示附件第一包.docx
中标公示附件第一包.docx
附件:
中标公示附件第一包.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公示附件第一包.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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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9/0JjrnnMBZFlo9lAJPcB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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