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巢湖市坝镇镇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巢湖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巢湖市坝镇镇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 2021AMMBZ001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0 3 月 13 日
开标日期 :2021年0 4 月 13 日
巢湖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巢湖市坝镇镇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 9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捌拾捌万伍仟元整(¥ 885000.00元)
服务期: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吴国波
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第 二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小区、0401001号-1001001号、1101001号-1101024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捌拾柒万元整(¥ 870000.00元)
服务期: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昆明
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招标人名称: 巢湖市坝镇镇卫生院
地址: 巢湖市坝镇环镇中路
联系人: 杨攀
联系方式: 159****13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小区
项目负责人:潘 君
联系电话: 139****1131
公示期: 202 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 1 年 4 月 16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主任,联系电话: 0551-8233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 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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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9/1FIeyngBCKmkZ6Q3MYU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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