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徽商职业学院两处房产整体出租 | ||
| 项目法人: | 徽商职业学院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 立项批文名称: | 项目审批单位: | ||
| 监督部门: | 未选择监管机构 | 代理机构: | 无 |
| ***平台: | ****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3-05-25 15:35:06.0 |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3AH1000300 标的名称 徽商职业学院两处房产整体出租 出租底价 25.88568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860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5-25 挂牌截至日期 2023-06-13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徽商职业学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667906759L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5 租赁期限单位 年 定价依据 评估 租赁面积说明 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徽商职业学院校园内两处房产,一处房产位于槽郢校区校大门左侧,面积约110平方米,另一处房产位于****楼,面积约750平方米,两处房产整体对外出租。
2、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履约保证金为40万元,出租标的免租金装潢期为30个自然日,出租标的涉及的两处房产须在出租方实际交付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
3、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4、出租标的租金按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5、出租标的现处于占用状态,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6、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现场勘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莹,联系电话:0551-****9856;张素萍,联系电话:0551-****0918。
其他招租条件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仅用于生活用品、日用百货超市经营,不得售卖成人用品、殡葬用品、香烟、白酒、****城市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的类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派驻一名入职3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作为出租标的日常管理负责人。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均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学院的要求,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及“三无”(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无厂家)商品,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标示,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合肥地区)同时期市场上同类、同规模和同品牌超市价格。承租方确定营业时间前必须得到出租方同意,不得扰乱出租方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生活秩序。息业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出租方同意。暑假、寒假的经营由出租方决定。
3、承租方在经营超市时需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结算方式收款,不得自行以其他方式收款。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挂靠经营(承租方须自营或直营,不得委托第三方经营)、拖欠租金,如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终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将出租标的清场并返还给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遵守学院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等各项管理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及操作制度和规范,建立货品全程进货销售及人员管理培训等全部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出租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承租期间如遇税务、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等政府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抽测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市政规定、校园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标的租期为5年,《房屋租赁合同》签约期限为3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经出租方核实,承租方确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续签第4年《房屋租赁合同》,以此类推续签第5年《房屋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出租方向承租方发送书面通知后,承租方没有按通知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有完成整改的,双方不再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3、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中心”——“用户指引”。
14、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一次性报价承诺函》,(《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20、2021、2022年完税证明材料;
(4)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 由人社局出具的 标的日常管理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023年 5月1日前连续缴纳不低于36个月);
(5)意向承租方须至少提供1家高校(含大专院校)或行政事业单位超市经营业绩证明合同;
(6)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证明(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7)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单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正在经营的超市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产权证地址、租赁合同经营地址须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8)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自有或租赁期内的仓储备货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9)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①本意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经济实力与经营业绩、完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 意向方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③本意向方自营或直营承租标的,不委托第三方经营。④本意向方有单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正在经营的超市。⑤本意向方有不少于1000平方米自有或租赁期内的仓储备货场所。)
(10)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5、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6、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的剩余****中心接收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17、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
承租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有高校(含大专院校)或行政事业单位所属超市经营经验的境内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证明(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正在经营的单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超市并拥有1000平方米仓储备货场地;
4、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联合体、其他组织参与竞租;
5、须具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房屋租赁合同》的。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5-25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标的资产信息
实物房产 标的状态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娅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162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广场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最新.doc 一次性报价承诺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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