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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

22小时前招标变更安徽 - 合肥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
省份/直辖市 安徽 所属地区 合肥市
采购单位 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胡工 0551-****1932
更多联系方式 0512-****8516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丁晨风 0551-****323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FAZ51150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现增加以下合同附件内容:“

过渡期燃气锅炉安全环保协议

甲方: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实施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乙方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 2×25t/h 天然气锅炉及全套附属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过渡期结束后承担锅炉拆除搬迁、再次安装调试工作。项目首次安装地点位于合肥亿纬锂能有限公司厂区,再次搬迁地点位于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与首次供货安装地点距离约 5 公里)。作业内容包含特种设备安装、动火、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进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运维、搬迁拆除、撤场全周期安全环保管理事宜,旨在明确双方责任边界、作业管控要求、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事项。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进场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属地厂区全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总体责任原则

1.1 甲方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对乙方全周期作业承担统一协调、资质审查、监督检查、督促隐患闭环整改的工作职责;甲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免除乙方全周期作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

1.2 乙方为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运维、拆除搬迁等全部作业环节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主体,对本方全部进场作业人员、施工机具、特种设备安装作业、高危作业、施工过程 “三废” 处置、现场文明施工承担全部主体责任。若项目存在分包情形,乙方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承担总包全部责任,不得以分包行为转移自身法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责任。

1.3 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安全联络沟通机制,及时相互通报作业风险、安全隐患、现场异常情况。乙方进场作业应当服从属地厂区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属地厂区范围内高危作业的,应当按照甲方及属地单位审批流程履行作业许可手续。

第二条 甲方安全环保权利与职责

2.1 审查乙方锅炉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修理改造资质;审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2 对安装施工现场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安全环保巡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向乙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跟踪隐患整改闭环。对拒不落实隐患整改、存在重大违章作业行为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依据主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3 协调处理乙方与属地厂区之间的作业冲突、交叉作业相关事宜,接收乙方报送的隐患、险情信息。

2.4 监督乙方落实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应急物资配置等法定及合同约定工作。

2.5 发生安全、环保险情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时,组织开展应急联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督促乙方落实事故后续整改措施。

2.6 不得向乙方下达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工作指令。

2.7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实施乙方进场审核、危险作业审批、现场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下达停工处置指令等管理措施,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资质文件、资格证件、设备检验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应急预案、安全环保台账等相关资料。甲方实施上述检查、管理行为,不免除乙方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运维、拆除搬迁等全部工作中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

第三条 乙方安全环保职责

3.1 资质与人员管理

3.1.1 乙方应当具备锅炉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对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所持执业证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做到人证相符,乙方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严禁安排无证、证件过期人员上岗作业。

3.1.2 配置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运维、拆除搬迁全作业周期实施现场安全监管。如实施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应当具备对应作业资质,乙方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总责。

3.1.3 全部进场作业人员完成本单位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属地厂区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作业;所有进场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厂区疏散路线、作业区域危险有害因素。

3.2 施工方案与特殊作业管控

3.2.1 开展危险作业前,编制动火、吊装、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大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作业属于属地厂区高危作业范畴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制度完成作业票审批,未取得作业许可严禁开展作业。

3.2.2 实施特种设备安装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书面告知手续,主动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装监督检验,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要求。

3.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3.1 严格遵守属地厂区安全、消防、车辆通行、物料存放全部管理规定;作业区域设置硬质隔离设施与安全警示标识,与厂区生产作业区、仓储区、化学品存放区域保持合规安全防护距离。

3.3.2 进场施工机具、起重设备、检测仪器设备应当经检验合格;施工用电规范接地,禁止私拉乱接;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违” 行为。

3.3.3 存在交叉作业情形的,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及属地厂区,共同制定隔离防护、现场监护保障措施;严禁擅自触碰、改动厂区原有管线、电气设备、消防设施、报警装置及生产设备。确需临时对上述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当取得属地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4 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

3.4.1 安装施工清洗、设备试验产生废水禁止直接外排,***网;作业区域落实防渗防护措施,防止油污、化学药剂渗漏,造成土壤、污水系统污染。

3.4.2 施工垃圾分类收集、合规处置;施工产生废油、废油桶、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在厂区随意堆放,不得混入一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

3.4.3 夜间、周末实施高噪声作业的,应当提前向甲方及属地厂区报备,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对厂区正常生产的干扰;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护现场原有雨污分流、防渗、事故水收集设施,严禁擅自损毁、改动。

3.5 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

3.5.1 落实每日现场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无法立即消除的隐患,第一时间书面通报甲方,并落实临时风险管控措施。

3.5.2 编制施工现场专项应急处置方案,配齐消防、应急救援物资;针对火灾、触电、起重伤害、燃气泄漏等风险制定可落地处置措施,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3.5.3 发生人身伤害、火灾、设备损毁等险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开展自救避险,第一时间向甲方、属地厂区报告,保护事故现场;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险情及事故,全力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6 文明施工、搬迁及撤场管理

3.6.1 落实工完场清要求,物料、设备规范堆放,保障现场消防、通行通道保持畅通。

3.6.2 过渡期结束后的锅炉拆除搬迁作业,应当执行本协议全部安全环保条款;设备拆除前完成泄压、介质置换、盲板隔离,落实特种设备拆除全过程安全管控。

3.6.3 项目阶段性完工、整体竣工撤场时,乙方清运处置全部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拆除自建临时设施,恢复现场安全作业条件,经甲方及属地厂区共同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完成撤场。

3.7 保险要求

乙方应当为本项目全部现场作业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针对本项目特种设备安装、调试、运维、拆除搬迁全流程作业风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保障应当覆盖项目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抢险救援及相关法律费用,保险凭证提交甲方备案。

3.8 乙方应当严格落实本协议约定全部安全管理、环保管控、作业审批、应急响应、隐患整改、人员管理及现场禁止性规定(含本协议第七条至第十条所列相关事项)。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造成甲方被行政追责、被第三方扣款、索赔、行政处罚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四条 危险作业通用管控要求

4.1 开展动火、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 “先办票、后作业” 原则,作业监护人员在岗履职,完成作业前风险辨识、参数检测、隔离防护各项工作。

4.2 在厂区生产区、仓储区、化学品存放区域周边开展动火作业,升级防火防爆管控等级,清除作业点周边可燃物,配置足量有效灭火器材。

4.3 作业过程中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安全作业条件遭到破坏的,必须立即终止作业,重新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确认满足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五条 事故责任划分

5.1 因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安全管理缺失、施工机具设备缺陷、作业方案不完善等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毁、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属地厂区停产损失、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此产生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以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 因甲方未履行统一协调、监督督促工作职责,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3 事故发生后,各方不得以事故责任尚未认定为由,拒绝开展人员救护、险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存在无票开展危险作业、无证上岗作业、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严重违反属地厂区防火防爆禁令情形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经催告乙方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主合同。

6.2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 3 日内仍未完成整改或者未提交有效整改措施回复的,甲方有权按单次 2000 元50000 元标准向乙方计收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全部损失差额。

第七条 现场作业与人员管理要求

7.1 乙方在厂区内开展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应当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提前 1 个工作日将作业信息通知甲方;属于属地厂区管辖的危险作业,应当按照属地单位内部流程办理作业票审批手续,未取得作业票禁止开展作业。

7.2 乙方配置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确保全部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相关资质证书、设备检验报告等资料报送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抽查证书原件。抽查发现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对应作业直至隐患整改闭环。

7.3 乙方应当对作业区域、锅炉本体以及蒸汽管道、燃气阀门、排污阀、高温设备表面、电气带电柜等危险部位落实物理隔离、上锁挂牌、门禁管控措施,设置 “非授权人员禁止操作” 警示标识;因乙方隔离、闭锁、警示措施缺失,造成人员误入、误触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7.4 乙方应当与甲方、属地单位建立隐患通报与会商工作机制,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当于 24 小时内组织会商;针对甲方或者属地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乙方应当在 24 小时内完成整改,或者提交经甲方及属地单位认可的临时安全管控方案,并持续跟踪直至整改闭环。

7.5 甲方或者属地单位向乙方通报现场出现介质泄漏、设备超压、燃气报警、火情、安全装置失效等异常情况的,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在 15 分钟内响应到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取降负荷、设备隔离、紧急停炉等处置措施。

7.6 乙方及其作业人员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1)无票开展危险作业、无证上岗、使用过期证件、伪造证件上岗作业; (2)擅自触碰、改动厂区原有管线、电气、消防、报警及生产设备;确需临时对上述设施造成影响,未取得属地单位书面同意即实施作业; (3)***网、***网、***网偷排废水或者超标排放污染物; (4)在厂区公共区域擅自堆放危险废物,将固废、危废混入属地单位危废库、一般固废库贮存; (5)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安全环保台账造假;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隐患、险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7)未经政府主管部门许可,或者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安全条件,擅自恢复事故区域作业或生产。

7.7 乙方应当开放作业现场,如实完整提供安全环保记录及台账资料,配合甲方、属地单位开展例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安全协调会议,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第八条 环境保护管控要求

8.1 乙方提供的燃气锅炉应当配套低氮燃烧等成熟污染防治技术;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地方特别排放限值以及合肥市燃气锅炉低氮排放现行管控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0mg/m³;后续地方发布更为严格新规的,从其规定),同时满足排污许可证载明许可浓度及许可排放量要求;烟囱高度、烟气采样口、***平台、排放口标志牌按规范标准化设置。

8.2 乙方编制并落实自行监测方案,按照 HJ 819、HJ 820 技术规范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废气、噪声监测;建立完整环境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天然气消耗量、锅炉负荷、压力、温度、低氮燃烧器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参数、排口监测数据、监测报告、超标情况及处置措施、固废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流程信息;台账接受甲方抽查,每季度向甲方报送环保运行摘要,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8.3 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浓水、设备反洗水、蒸汽冷凝水,按照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要求及厂区排水规划实施分类收集;废水满足回用条件且取得属地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回用补水或者接入属地单位污水处理系统;外排废水水质应当达到对应排放标准,严禁含油、含危化品、***网;锅炉房及软水间落实防渗、截流、围堰防护措施。

8.4 乙方选用低噪声燃烧器、水泵、风机等设备,配套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保障厂界及相邻车间噪声、振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以及厂区声环境管理要求。

8.5 施工及调试产生固体废物分类管控:灰渣、一般污泥、普通包装废弃物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废润滑油及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膜等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规范张贴危废标签,建立贮存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在厂区公共区域随意堆放,不得混入属地单位危废库、一般固废库存放。

8.6 发生环境突发紧急情况,乙方应当在 15 分钟内通知甲方及属地单位消控室;锅炉烟气、检维修废气、法兰泄漏介质、软水再生酸碱雾、药剂异味等,不得窜入属地单位洁净车间、原料仓库、电芯仓库、实验室。若因废气泄漏、燃气逸散、酸碱物料、消防废水进入属地单位洁净区域,造成洁净度超标、电芯污染、产品报废、环保超标、属地单位审核不合格等后果,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8.7 乙方责任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事故水收集体系建设;锅炉房、软水间、加药间、危废暂存点等重点区域实施防渗处理,设置容积充足的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收集池或者挡水截污设施,确保灭火排水、***网或者生产产线;事故废水经取样检测分析,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置,禁止污染属地单位污水处理系统。

8.8 乙方编制锅炉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至少覆盖天然气泄漏、锅炉爆管、烟气超标排放、消防水外溢、危废物料泄漏、停电停水、极端天气等场景;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作业地点、燃料种类、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乙方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并提前 30 日将变更事项书面告知甲方。

8.9 乙方撤场前完成全部环保闭环工作,包含锅炉及管道吹扫、介质置换、盲板隔断;软水、加药系统清洗中和;全部危险废物清运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按监管部门要求开展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调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排放口封停工作;向甲方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保撤场确认文件。在环保事项未闭环前,乙方环境保护相关责任不终止。

第九条 消防、应急与演练要求

9.1 乙方负责作业及自身责任区域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承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9.2 乙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锅炉设施安全环保综合专项应急演练;甲方、属地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乙方应当派员参加;甲乙双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联合应急联动演练,演练科目包含报警、人员疏散、燃气切断、停汽处置、消防联动、消防水截污、产线降负荷等;演练排查出的整改项,乙方按期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照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9.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乙方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开展自救避险、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甲方及属地单位报告,并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等法规,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调查阶段,乙方如实提交相关资料,配合调查工作,不得阻挠、干扰事故调查。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效力覆盖本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运维、搬迁拆除、现场清撤全部过程;乙方违反属地厂区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所产生全部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 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资质、资格证件、设备检验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应急预案、安全环保台账等资料,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环保管理相关义务。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的主采购安装合同执行。

10.4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193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3231、66223831

附件: 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pdf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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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9/QhPz0aABLRKCxEZfWH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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