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平台
原项目编号:2022BFFFZ02092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平台项目第1-4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FZ02092
项目名称:***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
2.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
3.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3 楼 14 号开标室
4. 本项目第 1 包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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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业绩 |
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平台建设(***平台建设)同类项目业绩的(业绩合同中须至少包含下列任意三类系统:全民健康应用支撑系统类、人口信息综合业务系统类、卫生健康决策系统类、大数据应用系统类、便民惠民系统类),且: 1 )业绩项目服务于地市级及以上区域的,每个得 3 分,最多 6 分。 2 )业绩项目服务于县区级区域的,每个得 1 分,最多 2 分。 注:( 1 )本项最多 6 分。 ( 2 )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3 )仅认可投标人和业主单位作为甲乙双方的合同。 ( 4 )正在履约或者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5 )转包、分包的业绩不予认可。 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三级医院 HIS ***平台项目建设业绩,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 1 )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性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 )仅认可投标人和业主单位作为甲乙双方的合同。 ( 3 )正在履约或者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 投标***平台通过 2020 版国家(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 ( 含 ) 以上建设案例的,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 )项目合同扫描件( 仅认可投标人和业主单位作为甲乙双方的合同 ); 2 )****中心测评结果公示通知 。 |
0- 11 分 |
5. 本项目第 1 包评分细则中的“投标人资质”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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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质 |
1.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个认证得 0.8 分,最多得 4 分。 2 .***网****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且在 安全集成、安全运维、软件安全开发、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 六类方向中,每提供一类方向的证书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 3. 投标人具有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或云服务)证书,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1 分。 4.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CS4 及以上证书的,得 1 分, CS3 级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其中第 1 项还***平台网站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0-7 分 |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的疑问。
答: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个应用系统(全民健康应用支撑系统、人口信息综合业务系统、卫生健康决策系统、大数据应用系统、便民惠民系统),***云。云计算服务能力包括公有云和私有云,本次招标需求中涉及云计算服务、运维等建设内容。另外,本项超过三家以上公司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本评分项针对在有效期内的“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和“云服务”证书均予以认可。
2. 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疑问。
答:本***平台属于合肥市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对合肥市建设国家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至关重要,上述评分项与本项目具有关联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交付质量,故此打分项设置并无不妥。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3. 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有更正,详见“二、更正信息”。
4. 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系统演示”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5. 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相关研发能力”的疑问。
答:本项目所要求相关研发能力要求的证书,和本次项目建设内容紧密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6. 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CCRC证书”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有更正,详见“二、更正信息”。
7. 关于本项目第1包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的疑问。
答:本***平台属于合肥市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对合肥市建设国家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至关重要。评分项“投标人荣誉”的要求可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交付质量,故此打分项设置并无不妥。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大楼
联系方式:0551-****9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0551-****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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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9/Wz64S4MBhCBSh69VNX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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