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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市政中心国有资产处置项目

18小时前合同验收安徽 - 合肥市 - 肥西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市政中心国有资产处置项目
省份/直辖市 安徽 所属地区 合肥市 - 肥西县
采购单位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方式 199****1792
更多联系方式 195****70 150****1145 173****6995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2026****城****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项目名 称

2026****城****中心国有资产处置

项目编号

2026AFECJ00323

委托方

****城市管理局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 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1-****35300551-****3680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6年8月11日9:00始至2026年8月25日17:3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年8月11日9:00始至2026年8月26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拟处置报废资产所涉及的报废灯具、护栏以及变压器等设施设备,以实体踏勘为准。具体资产情况详见项目公告末端附件安徽联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联鉴评报字(2026)07号《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转让标的均存放于肥西县五处地点:望水路老二中停车场内、翡翠路桥下停车场、康庄驾校保障基地停车场、董岗垃圾场、汲河路路灯养护单位项目部,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并就标的情况如有疑问主动向委托方咨询。

3.意向受让方须在委托方统一安排下,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8月24日上午9:00至11:00 分,下午15:00至17:00 分)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自行向委托方(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99****1792)咨询确认标的具体情况。现场踏勘集合地点:肥西县青年****城市管理局,每家意向单位安排一人参加现场踏勘。

4.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联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联鉴评报字(2026)07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32.73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报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万元)

132.73万

交易保证金(万元)

13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成交金额的10%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退还。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要求

(一)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原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受让方负责清运标的物范围内的全部物体,不允许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对标的物进行零星分解。

(三)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对拟转让资产完成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不可在堆放场地拆卸、分解)。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拆卸、搬运、运输、清场等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充分知晓并认可,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

(五)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成交金额的10%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退还。

(六)委托方不提供发票。

(七)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资产转让合同》

(九)特别说明:

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四、受让方确定方式

***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n)。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n),进入后选择点击“****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进入“网上登记”一栏,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 名:****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1023701021001095993265901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继续在“产权交易”栏目中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3830400****000)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6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楼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 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楼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联系电话:0551-****5087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5%,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为0.12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网查询。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 勘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方式:199****1792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洪 工,联系电话: 0551-****5087(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楼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

技术支持

0512-****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

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城市管理局

乙方:

项目名称:2026****城****中心国有资产处置

项目编号:2026AFECJ00323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详见安徽联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联鉴评报字(2026)07号《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三)乙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废旧金属回收和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肥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西县支行 ;账号:182700996050 )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三)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大写: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则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扣除,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在责任风险解除后结算,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拆卸清运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特别约定

(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须自行办理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

(三)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标的,不得在甲方场地对标的进行另行分解、拆解,乙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清运结束。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并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资产拖运完毕,资产交接后的运输、拆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接后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须承诺:成交后移交转让标的时,若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乙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乙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甲方备案存档。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 若甲方逾期超过 天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 天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处置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保障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同时,设备检查记录应由承包人保存完整。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对于使用不合格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个人或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整顿等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三、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后果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

五、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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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9/YwZteqABLRKCxEZfaFD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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