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分子实验室(核酸检测)装饰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分子实验室(核酸检测)装饰工程项目编号:2020ANNGC01323
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
库类别:施工:建筑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抽签(采购)日期:2020年11月13日
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分子实验室(核酸检测)装饰工程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勤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 庐江县人民医院东区
联系人: 许承俊
联系方式:82****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庐****中心
地址:****路****号****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刘 磊 联系电话:0551-****8111
公示期: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路****号****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811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 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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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59/piIVwXUBM0bhRG35C9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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