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人:
福州旗山供水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现针对 2026年度水表铜格林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诚恳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水表铜格林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2026年度水表铜格林(详见货物一览表)
5、送货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
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质保期限: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贰年,自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元) |
含税总价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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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表铜格林 |
DN15 |
套 |
2000 |
14.87 |
29740 |
|
|
2 |
水表铜格林 |
DN20 |
套 |
100 |
22.27 |
2227 |
|
|
3 |
水表铜格林 |
DN25 |
套 |
100 |
40.48 |
4048 |
|
|
4 |
水表铜格林 |
DN32 |
套 |
20 |
59.88 |
1197.60 |
|
|
5 |
水表铜格林 |
DN40 |
套 |
20 |
84.56 |
1691.20 |
|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合计(元) |
38903.80 |
||||||
备注:
1.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本询价函上述型号规格需求以及附件1 的要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质量、安监部门的要求,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没有相关标准和样品的,必须符合生产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要。
2.本项目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量进行采购,供货期内双方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并结合合同单价,按实结算。结算总价最高不超过中选人的中选总价。采购人因实际需求而调整采购数量,中选人对此谅解且不追究责任。请各报价人知悉此项安排,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因数量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报价须知
1.本项目的报价包含含税单价、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税率、供货期限,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含税单价固定,不再进行调整。
2.根据 市场询价 计费,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 38903.80元 ,本项目的报价单价、报价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或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报价不限于货物的材料费、制造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费、保险、培训、质量保修费、产品检测费(包括出厂检测费用以及抽样送检费用)、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服务、特殊专业维修工具等等所有费用,以及本项目可能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和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一并计入价格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如若各家报价人总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确认中选人。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息公示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打印相关记录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须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若发现报价人做出虚假书面声明的,我司有权终止采购。
4.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文件编写要求
(一)文件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格式详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3)、项目询价承诺函(格式详附件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所有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材料未按时递交或递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格式要求
1、A4 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所有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清晰可辨。
3、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六、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8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
2.纸质版报价文件送达地址(或邮寄地址):
地址:福州旗山供水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福州旗山供水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3****2691
3.纸质报价文件提交方式:通过现场、邮寄形式递交。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 2026 年 9 月 8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福州旗山供水有限公司
3.评标方法: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法。含税总价或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在资格条件、报价文件符合性符合要求且报价税率一致的情况下,以含税总价报价最低者中选;若遇报价人报价税率不一致,则以含税总价最低者中选。若遇报价人报价相同的情况,询价小组将以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4.废标情形:
(1)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报价文件经评审不符合报价要求;
(3)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技术标准;
(4)文件未密封、未加盖公章、内容缺失;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按照实际采购数量并结合合同单价,按实结算,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后1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选人负责货物的运输、现场装卸等。
4.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用货到付款方式结算,采购人根据实际接收的货物数量,与中选人进行结算。合同内的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货物相关资料给采购人,且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相应款项的95%。如中选人分批次供货,则采购人亦分批次支付货款,每次付款前,中选人应向采购人分别开具相应到货数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5%待质保期满且中选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无息返还。
5、质保期期限:本项目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贰年,自最后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中选人配合提供质保服务。
6、违约责任:
(1)本项目中选后,中选人不得撤销、变更报价或拒绝签约,否则须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含重新采购费用及成交差价损失)。
(2)中选人所交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性能等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全部退货,中选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中选人拒绝更换或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选人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货款,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部分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3)中选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采购人不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则该批次的货物采购人可向市场上其他供应商临时采购。
(4)如中选人未能按时交货,迟延一日,每日按照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60%。采购人有权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若中选人未按双方确认的延期时间交货,仍按前述标准计算违约金。中选人迟延履行超过十五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选人支付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
(5)中选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按不能交货/不合格部分货款的5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中选人另行赔偿。
(6)在质保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责任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将按质量问题货物的总价格扣取质保金;采购人亦有权自行委托他人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由中选人承担,同时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扣取违约金,上述费用可从质保金中扣除。未预留质保金或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中选人应以现金补足。
(7)中选人货物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设计、工艺、材料等缺陷或货物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采购人验收不作为中选人拒绝赔偿的理由。若采购人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采购人有权向中选人追偿。
(8)因中选人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中选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如发现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选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10)以上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采购人有权优先从未付款项中扣除,未付款项不足以赔付的,中选人应另行补足。如中选人违约,中选人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和仲裁费等采购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其他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附件1 水表铜格林技术参数说明.docx
附件2 报价单(2026年度水表铜格林采购项目).docx
附件3 授权委托书(2026年度水表铜格林采购项目).docx
附件4 项目询价承诺函(2026年度水表铜格林采购项目).docx
福州旗山供水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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