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0发布单位:****中心医院阅读数:31
****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服务的总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等特性,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以确保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必须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2、政策依据及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湘潭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潭卫发〔2018〕42号)文件明确要求:
“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均由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且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潭环危字第001号)****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该文件明确****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唯一一家由政府特许经营、具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承担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置工作,属于法定唯一供应商。
3、特许经营权的延续性
根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特许经营协议》,该公司自2022年起继续作为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的特许经营者,负责全市范围内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运输工作,协议有效期延续至相关特许经营期内。
4、结论
鉴于上述政策规定和特许经营安排,****中心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具备合法资质、政府授权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服务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其续签服务合同。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一)标的信息
|
包号 |
包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1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1年 |
2,000,,000 |
(二)项目内容
****中心医院惠景院区、****中心日常医疗废物、医院污泥的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四)本公示期限
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止。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公示期内,如无异议,采购人将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心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5985
-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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