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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2026-03-11招标预告-需求福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福建 地区
采购单位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查看0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20-****7043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一、为保障我院诊疗、科研、日常工作的开展,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现针对我院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进行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及报价: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报价

1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

1

1. 零配件计价:优惠折扣率

2. 维修工时计价:优惠折扣率

2.报价要求:

(1)零配件计价:维修零配件以当期同类车型配件市场平均价为计价基准,市场价按当地主流汽配市场、正规电商授权店或行业协会参考价核定,供应商遴选遵循性价比最优原则。

(2)维修工时计价:工时费以附件《广州市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2025版)》(见附件)下浮30%为基准,按优惠程度从优选择,并根据核定工时及中标优惠费率据实结算。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

5.服务内容:为1台面包车、2台商务车及3台小车提供故障维修、保养维护、定期检测、证件审验、保险理赔、定损及救援等全流程服务。其中,车辆年审服务免费提供,维修及检测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6.采购供应商数量:一家

二、有意参加的供应单位在公告有效期内通过www.****.com 点击查看上传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按如下顺序,报价页面放最后)。

供应商基本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行业合规与资质要求

(1)核心经营资质

供应商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及《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2号,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并提供以下任一有效证明材料:

- 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025年1月1日后适用);

- 有效期内的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类,2025年1月1日前核发且仍在有效期内)。

(2)维修等级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一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类),以保障公务车维修服务能力。

(3)经营管理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及省市相关规定,并作出以下承诺:

1.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实时、完整上传车辆维修数据,确保维修记录可追溯;

2. 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竣工后按规定出具合格证;

3. 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新能源汽车维修专项规范(若服务车辆包含新能源车型)。

(4)人员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维修人员(至少涵盖机械、钣金、电工、喷漆等工种),所有上岗人员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国家认可的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供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维保要求

(一)维修程序

1、严格遵循以下维修流程执行:送修→故障检查→报请维修方案与预计完成时间→拟定维修清单与报价表→用户授权同意→开展维修→审验合格→资料存档→结算。

2、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减项目,须经用户授权确认后方可动工。

(二)保修时间

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发动机大修或总成大修质量保证期为20000公里或100天。

3、冷气及电器检修质量保证期为1500公里或15天。

4、冷气大修质量保证期为20000公里或1年。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自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若广东省运输局颁布的保修标准未明确相关期限,优先适用供应商备案的保修标准。

(三)服务质量及服务承诺

1、接车服务:提供24小时免费上门接修服务,50公里内免费拖车;超过50公里的,按广州市交通服务部门规定的拖车标准执行。

2、服务承诺:

1. 收费:费用透明合理。

2. 诊断:车辆送至维修厂后,除大修外,4小时内出具诊断结果。

3. 估价:维修估价科学合理。

4. 维修:维修时效高效,小修4小时内完成,中修1天内完成,大修3天内完成。

5. 质检:维修材料采用原厂件或正规厂家产品,严禁以次充好、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6. 结算:维修清单交付及时,材料费、工时费标注清晰明确。

7. 交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维修并交付车辆,交车高效,可提供送车上门服务。

8. 保修期限:小修保修15天,中修保修30天,大修保修1年。

9. 服务跟踪:及时上门跟进维修事宜,服务项目跟踪到位,提醒及时;提供车辆故障信息、广州市车辆相关法规及收费信息,服务态度良好。

10. 应急处理:拖车响应迅速,故障车辆中途抢修及时,事故车辆定损维修快捷;实行随到随修,确保在约定时间内交车。

(四)存档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需包含: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信息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补充: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信息、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四、服务要求

1. 供应商接受维修委托时,维修项目及费用(含工时费与配件费)均须经采购人签名确认。报价阶段,供应商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保障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细节的知情权。

2. 供应商办理业务时,需严格核对车辆信息,确保维修保养对象为采购人所属车辆。

3. 合同期限内,若供应商发现部分车辆实际信息与登记信息不符,须优先向采购人反馈,在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4.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交车时限安排维修,若无法按时交车,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并取得同意。

5. 供应商制作报价单后,应向采购人详细说明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来源及价格、维修时长和费用等信息。

6. 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报价单未列但需追加的必要项目,供应商应立即告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增加费用并开展服务,同时补报追加报价单。

7. 以库房新件更换维修车辆旧件时,供应商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明确新件为原厂件或副厂件;同时对旧件标注对应车牌信息,有序存放、妥善保管,填写旧件报备表格并经采购人签名确认;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采购人。

8. 汽车维修出厂后的责任保障及质量保障,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9.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维修车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挪作他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五、质量要求

1. 所用零部件、配件等材料须符合国家、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具备合法进货渠道,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同意使用替代件或旧件的,供应商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且不得收取材料费,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 维修车辆若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返修不得另行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3. 责任保障及质量保障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须按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检测,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出厂;对维修竣工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约定不符的情况,须无偿返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4. 在质量保证期及承诺的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3日内无法提供非维修原因造成车辆故障的相关证据时,供应商应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若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应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六、单位车辆明细表

车型

排量

座数

购买日期

丰田凯美瑞

2.0升

5(座)

2009.02

大众帕萨特

1.8升

5(座)

2013.07

福建奔驰

2.5升

8(座)

2013.01

金 杯

2.4升

9(座)

2013.12

大众迈腾(混动)

1.4升

5(座)

2024.12

广汽传祺(混动)

1.8升

7(座)

2024.12

七、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1. 供应商应将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2. 零配件计价:维修零配件以当期同类车型配件市场平均价为计价基准,市场价按当地主流汽配市场、正规电商授权店或行业协会参考价核定,供应商遴选遵循性价比最优原则。

3. 维修工时计价:工时费以附件《广州市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2025版)》下浮30%为基准,按优惠程度从优选择,并根据核定工时及中标优惠费率据实结算。

4.结算周期为每季度一次。结算清单需明细清晰,明确注明维修材料费与工时费,列明各项费用及优惠金额,并提供正规发票及统一的对公账号。

八、递交资料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

九、其他说明

1、本次需求调查仅为采购需求的编制提供参考,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2、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投递人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投递人可自行现场勘察,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5、采购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

1、参与方式:登录网址www.****.com 点击查看

2、获取项目附件流程:在本页面“注册(新用户)/登录(已有账号)”→“可参与项目”→选择要参加的项目“报名”→“我的采购需求调查”→“下载”项目附件(如有,部分项目可能没有附件)。报名过程中,如遇注册或资料提交问题请致电“平台使用咨询电话”解决。

3、参与需求调查流程:按照上述1完成报名→“我的采购需求调查”→“参与”→选择要参加的品目→填写调查内容和上传响应文件→“提交”。

4、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黎老师、唐老师 020-****2697 点击查看

5、采购联系人及电话:潘老师 020-****7043 点击查看电子邮箱:nk****@****.com 点击查看

6、平台使用咨询电话:胡先生、陈先生、张先生 0731-****985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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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029/Msm325wBcJ7Dd_TqXhI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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