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有7个县区的部分区域属于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为严重的地域,地质灾害突发、频发,严重影响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多轮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的核查,昆明市在充分征求群众搬迁意愿、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向中央争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财政补助资金。经省、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查、自然资源部现场抽查,最终审定给予昆明市涉及盘龙区、东川区、晋宁区等7个县区共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1196户、3801人的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避险搬补助资金。2025年,昆明市下达第一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6239.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89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348.8万元。
昆明市避险搬迁工作主要以集中安置方式为主,部分县区采取分散安置和货币安置方式。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5〕217号)要求,昆明市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1196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昆明市避险搬迁项目实施,制定《昆明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要求2026年6月底需全部完成搬迁入住,并完成项目验收和旧址拆除。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以2026年4月30日为评价日,为项目执行中期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7.05分,评价等级为“中”。
评价认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申报程序规范,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建设管理制度较完善,资金使用总体合规,前期群众工作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但也存在项目进度整体滞后、建设工程进度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施工现场存在风险隐患、绩效自评有待提高、搬迁协议签订不如预期、政策知晓率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有提升空间等问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位统筹前期谋划,严守先备后报、成熟落地原则。项目前期开展了多轮入户摸排,逐项落实用地保障、群众搬迁意愿核实与签字确认、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安置方案拟定等扎实基础工作,全部要件办结后才申报项目,为项目的顺利落地、有序推进筑牢坚实的基础。
2.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多部门共联促项目实施。建立市级“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实地指导+系统填报”管理体系,职责分工明确,协调机制顺畅。实行“旬调度、季评估”制度,每10天通过云南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上级报送工作情况,实地指导组每月2次实地查看,强化项目实施跟踪督导,各县区倒排工作时序,攻坚克难推进项目实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进度整体滞后,目标任务难以如期实现
根据《昆明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要求,2026年4月底前需完成建设施工,目前差距较大。截至评价日,一是总开工率较低,为67.73%;二是施工完成率低,仅9.48%。三是项目完成时效性不足,工程进度达标率为36.65%。
2.施工现场存在风险隐患,过程管理不够规范
(1)安置点选址存在风险隐患。一是高新区马金铺街道风口村建设场选址处于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建设场地东侧现状发育有不稳定斜坡及危岩体,建设工程可能加剧及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二是资料提供不全,盘龙、宜良、石林、阳宗海未提供建设地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施工现场存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现场抽查中,晋宁区上蒜镇金砂村安置地点场地后方有不稳定斜坡尚未完成支挡、锚固等相关安全措施,存在可能滑坡的安全隐患。
(3)施工监管有待加强,部分资料有缺漏。现场抽查中发现晋宁区上蒜镇金砂村安置地点建设部分施工资料签章不齐全,部分单据无项目监理机构签字盖章;工程资料中无施工进程及监理工作日志或周报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材料。
3.资金支付存在一定风险,绩效自评有待提高
一是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晋宁区关岭苍铺塘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单据中有“农用地转用报批技术服务费”8.4万元使用《现金支出凭证》,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二是县区绩效自评材料不全。晋宁、宜良、石林3个县区未能提供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材料;部分县区提供材料中无绩效自评报告或绩效自评表。三是市级自评材料填报数据有偏差。中央转移支付自评材料中多个指标填报为“已完成”,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
4.部分农户搬迁意愿反复,群众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
一是搬迁协议签订未达目标任务数。昆明市搬迁协议签订数距目标任务数仍差距62户。二是群众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项目区域搬迁群众政策知晓率为74.25%。选择“一般了解”“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占比33.48%。
5.群众对未来预期不够理想,项目实施满意度有待提高
一是群众对搬迁后长远生活发展预期偏保守。问卷调查显示村民对未来生活条件,如交通、医疗、上学、务工等方面的改善及增收的预期不够理想。二是项目实施满意度有提升空间。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86%;综合满意度为87.65%。
三、建议
(一)加快整体工程进度,促进目标任务实现
一是加快“三通一平”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保障。二是优化施工组织保障,稳步提升工程完成率。三是精细管控节点时效,全力提高进度达标率。四是统筹协同长效闭环,巩固推进实施成效。
(二)筑牢安全防线,规范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地质风险防护,补齐防护工程短板。二是建立常态化巡查监测机制。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汛期加密排查频次,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有效应对汛期风险。对建设地点和未搬迁农户原住址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四是梳理补齐手续资料,建立施工与资料同步管理机制。
(三)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二是规范资金使用监管。健全资金拨付审核流程,严控大额现金使用。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督促县区严格“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核算,防止挤占挪用等违规风险。四是加强绩效全过程管理。在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分区域绩效目标;重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绩效运行监控;加强事后绩效评估,做好结果运用。五是适时调整项目库。对于有少量搬迁户已死亡现象,建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逐级向上反映争取调整项目库更换补助对象,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四)精准疏通搬迁堵点、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一是强化正面引导,促进62户农户签订搬迁协议。二是开展群众诉求清单化处置,分层化解合理关切。三是分层分类精准宣传搬迁补助政策,多种方式持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
(五)做实群众帮扶引导,提升搬迁群众满意度
一是开展常态化走访谈心。深入了解群众顾虑,核实村民诉求,努力化解矛盾。二是加快培育增收产业。同步推进安置点特色产业、公益性岗位开发,常态化开展务工技能培训。三是完善配套服务供给。补齐安置点周边商超、医疗、就学、交通等生活配套。四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细致讲解惠民政策,清晰讲明长远发展利好,扭转部分群众消极预期,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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