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韩岭引水及大嵩水厂工程)化验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宁东水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化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3924.54 万元,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1批化验室设施、仪器及配套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通过、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相关内容。
2.3招标控制价:1640690元。
2.4交货地点: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本项目按批次交货,每批次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配合安装等伴随的相关工作内容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2.5技术性能指标:所供化验室设施、仪器及配套系统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化验室集成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 8 月 21 日9:00至2026年 8 月 28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网上投标系统(https://****.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31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9 月 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网上投标系统(http://****.org:8061/login.html)”。
6.3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路****号——宁波市水务环***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
7.2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
9.服务费
***平台服***平台(https://****.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宁东水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李丽雅、李奔
电 话:0574-****2229
电子邮件:87****@****.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徐海腾
联系方式:0574-****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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