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微创搭桥器械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省胸科医院微创搭桥器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6-11-2453),于2026年04月23日14时30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美杰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大道****号 点击查看京东商贸城K区商业UF306-307-308室
响应报价:3696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众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道****号 点击查看双赢大厦417室
响应报价:3799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融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大道****号 点击查看京商商贸城F区商业ID228-ID328
响应报价:380500.00元
二、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7日17时。
三、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org.cn 点击查看)、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点击查看)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点击查看)发布。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方式:法务与质管中心,0551-****0155 点击查看。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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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093/3S2kvp0BMqitpwL5v3-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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