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和医疗器械新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全自动柔性装盒机、自动贴标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和医疗器械新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全自动柔性装盒机、自动贴标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2025-14-246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4日
采购日期:2025年4月27日
****中心和医疗器械新产品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全自动柔性装盒机、自动贴标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龙延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贰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2940000元)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润康联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1****30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
联 系 人:王思棋、魏琦、陈大川
电 话:0551-****2733,136****7576(王),150****2334(魏),186****1205(陈)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四、发布媒介
本***平台(www.****.com)、***平台(www.****.com)、***网(www.****.org.cn)、***平台(www.****.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润康联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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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093/9jcUd5YBuepP39AIQ8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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