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2026年质检服务框架协议质检服务元坝物资光谱检测 半定量(招标编号:NZZ260925-9037-13735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质检服务元坝物资光谱检测 半定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金陵分公司2026年质检服务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质检服务元坝物资光谱检测 半定量 | 4935.000 | 项 |
| 2 | 质检服务(元坝物资硬度检测) | 1448.000 | 项 |
| 3 | 质检服务元坝物资光谱检测 全定量 | 814.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取得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状态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同时证书所规定检测项目与范围应满足设备材料检验的需要。(2)投标人专业检测人员应持有理化检验(光谱、力学)人员专业技术证书II级及以上(需提供至少2名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公司为其缴纳的不少于5年的社保证明)3.1.2 财务要求。
(1)提供有效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23.1-2025.12)到货物资检测服务业绩,三年(2023.1-2025.12)业绩总额不少于15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框架协议或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中国石化或金陵石化、金陵日化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创晨新材料科技(扬州)有限公司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1.5 其他要求。
(1)(1)、投标人在接到《委托检验通知单》原则上4小时内响应检测工作并当天完成检测, 3个工作日内出具规范的正式检测报告,盖章后的检测报告提供扫描电子版,文件名以委托单号命名。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检验人员和设备到金陵石化厂区仓库或装置现场范围检验,自行解决办公场所。按招标人需求安排2名或以上检测人员响应检测需求,并明确检测人员名单。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检验检测人员。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检验设备设施:投标人根据检测需要自行设置固定或便携式的检验设备设施(其中驻厂全定量光谱仪≥1台,半定量光谱仪≥1台),检验设备设施能实现本次招标标的物的检验检测技术要求。并按本次标的物提供检测设备表单、实物照片以及设备发票和计量检定合格证书。(4)、应急保障:投标人具备2小时内到达检验点应急响应能力,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加班,确保抢修期间(含夜间、节假日、工作日)、特急等情况的急需物资在2小时完成检验的承诺。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18日9时30分 至 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平台(https://****.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平台(https://****.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平台(https://****.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s://****.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平台(https://****.com)、***平台(https://www.****.com)***平台(https://****.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平台(https://****.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com。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报名,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平台发布,***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2)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首选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 葛海燕 联系人: 黄和芳
电 话: 025-****5057 电 话: 025-****8371
电子邮件: ge****@****.com 电子邮件: hu****@****.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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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116/wQ4jsqABLRKCxEZfuUQ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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