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大庆市第四医院桶装水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506074100154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大庆市第四医院 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2 09:00:00 项目预算(元):48000.00 联系人:采购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大街****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饮料 桶装纯净水 泉韵、娃哈哈、农夫山泉 18.9L/桶 瓶 2100 否 是 是 单价不得超过10元,超出单价的供应商报价无效。"1、桶装饮用水,5加仑(约18.9升)/桶。 2、提供所投桶装饮用水产品有效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色度、浑浊度、滋味与气味、氯化物、余氯、铅、总砷、亚硝酸盐、大肠菌群检测指标,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规定检测合格。 3、提供有效的饮用水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饮用水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桶装饮用水每批次应有具备资质的水质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每季度提交一次市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供货商对所送的桶装饮用水质量负全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供货商负责。 5、供货商提供的饮用水和饮用水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接受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检查一次不合格,医院有权取消供货商供水资格。 6、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年估算金额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以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7、结算方式:以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为依据,按照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须包含商品价款、税金、运输装卸、包装、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全部费用。满足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8、提供送水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9、服务要求: (1)医院根据使用饮用水的需求,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向供应商提供采购计划。供应商必须按照医院提供的采购计划和送货要求,准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食品检疫证明等。有售后服务管理能力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提供送水车辆照片。 (3)经双方共同验收,发现所供饮用水有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当日9:00之前负责处理完毕,拒绝处理或处理未达到院方满意的,视为供货能力不足,立即终止合同,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与赔偿。 10、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院方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供应商不能保证及时供货,立即终止合同,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与赔偿。 (2)实际供应的饮用水数量故意少于送货单据数量,一经查实,医院扣除差异数量的10倍货款。 (3)配送的饮用水不符合院方要求的,例如以次充好、配送小众或杂牌饮用水、配送过期变质饮用水、质量逐批次下降、合同即将到期配送的质量下降等情况,医院要求供应商更换后,拒绝更换或更换后仍不能达到院方质量要求的,立即终止合同,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与赔偿。 (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供应商所提供的饮用水不达标或因所供饮用水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立即终止合同,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与赔偿。 (5)供应商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合同终止。 (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如涉嫌违法的报警处理,供应商拒不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的,院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向司法机关申请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 2 饮料 瓶装纯净水 泉韵、娃哈哈、农夫山泉 350ml*24瓶/箱 箱 850 否 是 是 单价不得超过20元,超出单价的供应商报价无效。"1 瓶装饮用水参考泉韵瓶装饮用水,350ml*24瓶/箱 2 供应商按照医院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3 瓶装饮用水每批次应有具备资质的水质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4 供货商对所送的瓶装饮用水质量负全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供货商负责。 5 供货商提供的瓶装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接受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检查一次不合格,医院有权取消供货商供水资格。" 3 饮料 加仑矿泉水 泉韵、娃哈哈、农夫山泉 3L*4桶/件 箱 200 否 是 是 单价不得超过50元,超出单价的供应商报价无效。"1 桶装饮用水参考泉韵桶装饮用水,3L*4桶/件 2 供应商按照医院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3 瓶装饮用水每批次应有具备资质的水质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4 供货商对所送的瓶装饮用水质量负全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供货商负责。 5 供货商提供的瓶装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接受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检查一次不合格,医院有权取消供货商供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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