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青岛公司2026年年度/第二季度调整)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项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青岛公司CPR认证服务 |
根据欧盟建筑产品法规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建筑工程产品必须取得CE强制认证,青岛公司于2016年取得该认证,认证等级为EXC3。认证机构负责公司的认证咨询与服务工作,确保公司ISO3834认证,与欧盟CPR认证证书有效。 |
2026年8月 |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需要具有欧盟授权的证书,授权负责认证服务并颁发证书,同时,要具有完整完成认证服务并取得证书的工作经历与业绩,熟悉青岛公司的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等。 |
|
|
2 |
青岛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及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
本次采办为青岛公司员工福利健康体检,根据海油工程设置的员工体检套餐,青岛公司在实现其套餐功能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体检套餐,相关体检机构需能满足所设置的套餐内容。本次招标内容除固定的体检套餐,还有配套的讲座诊疗服务、试纸检测、季度抽血、***平台搭建、医疗物资更新等配套服务。此次健康体检对象为海洋石油工程在青岛的所有单位全体在册员工,人数以体检工作开展期间实际人数结算。 |
2026年7月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
3 |
第三方见证服务合同 |
1、依据标准、规格书等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对以下工作进行第三方见证检验服务:法兰管理施工、轨道梁载荷试验、钢结构卷管施工、铁素体检验等; 2、签发钢结构卷管EN10204-3.2证书; 3、按照甲方要求对以下工作项签署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轨道梁载荷试验、法兰管理、铁素体结果确认等。 4、检验见证人员熟悉相应的规范要求,能正常开展检验及认证工作,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如对法兰管理见证人员具备PCC-1证书、轨道梁载荷试验见证检验人员具备LEET资质等。 |
2026年9月 |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4.如出现不同乙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能够覆盖质量控制、质量支持服务、检验、检测或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监造、监理中至少一项。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需可在***网站(http://www.****.gov.cn)核实。如有国家相关部门或标准组织发布的最新版体系标准,以最新版体系标准为准。 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已完成相关建造项目中从事第三方检验、见证或质量监督的类似服务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 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b) 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其中,a)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名称、合同号、工作内容、合同签署日期等。合同名称或合同工作范围或合同内容需体现质量控制或检验检测或监造或监理或质量或检验技术服务或质量或检验技术咨询中的至少一项描述;b) 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体现合同号、合同名称、工作内容、签署日期、甲方签字的验收文件至少一份;②完工付款发票及对应的发票费用清单,发票费用清单需体现发票号、对应的结算合同名称、合同号,发票费用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③至投标截止之日合同执行未结束的,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工部分相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文件至少一套,内容具体要求同第①②条。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上述提供的业绩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5.如总公司使用分公司业绩证明文件的,需提供总公司盖章确认的、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的材料,或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平台能够确认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7月15日10:00:00)至(2026年07月22日10: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
2026年07月15日09:00:0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281/6HaDY58BMqitpwL5bB4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