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奶粉采购项目
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奶粉采购
项目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需求
(一)品名规格
(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保质期一般为1.5—2年以上,最少不得少于6个月(特殊产品按特殊规定);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标准采取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抵达指定地点,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四)特殊要求:采购人有理由认为包装有不合格影响产品使用的,供应商有义务及时给予调换;
(五)供应商有义务对产品的保管及日期负责,如出现不动销的产品,供应商需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产品过期日,协商调换,负责供应商自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六)如果奶粉中因蛋白质含量不够或者添加三聚氰胺等其他有毒物质,对婴儿造成的伤害,由供应商负全责;
(七)付款方式:每季度结账一次。
四、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楼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632-***5266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奶粉首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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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52/5oXqXo0B1Yy6UPFwN9-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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