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鼻窦包院内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名称:鼻窦包;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5000元;
4、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手术器械相关标准,证书齐全,材质为医用不锈钢级别,哑光;
5、鼻窦包内具体器械为:鼻腔吸引管中号4个、鼻腔吸引管小号4个、扁桃体钳4把、扁桃体剪4把、鼻中隔剥离子2个、口腔开口器麻醉型右式简易型4套、扁桃体拉钩4个、刮匙4个;
6、服务要求:保修期一年,器械有问题8小时内完全响应;
7、商务条款及其他:货物为全新,未使用,及时送货,保修期内除人为因素外全部免费维修,必要时更换全新器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投标人应满足所配送产品的存储及运输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及冷链证明)
4、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5、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需提供山东省医疗***网截图;
9、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公告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17:00(3个工作日)。议价采取现场议价方式,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网截图及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楼房间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632-***5266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01月26日
附件:鼻窦包首次报价单
| 上一条: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办公用品院内采购公告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52/axpWRY0BBmDIFG2AZO08.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