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呼吸机等(包二)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6H020005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呼吸机等(包二)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城市唐湾镇唐湾村排门组53号
中标金额:1968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19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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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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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品牌:拓普康 规格型号:TRC-NW400CN 数量:1台 单价:196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储慧琴、蒋丽霞、王付合、许先进、梁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网***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路****号,联系电话:0556-***7801。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17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大道****号
联系方式:0556-***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556-***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军
电 话:0556-***9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记录表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怀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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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6/x7WjRZwBcJ7Dd_TqD_U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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