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新港海关进口超期未报关医疗器械销毁服务项目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黄埔新港海关进口超期未报关医疗器械销毁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方式:比价
(三)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供应商数量:1家
(五)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新港海关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销毁”;
2.具有过期医疗器械销毁相应资质;
3.应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
(一)资格资质资料。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销毁”;过期医疗器械销毁相应资质;信用中国公司信用信息报告各1份。
(二)报价资料。报价表1份(详见附件二),报价人应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进行报价。
(三)资料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交齐全,用两个独立信封密封包装再递交,其中资格资质资料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信封上标注“资格资质资料”;报价资料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信封上标注“报价资料”。所递交的全部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密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所提交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供应商应保证其报价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采购方有权取消该企业报价资格。
五、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3日;
(二)递交地点:****路****号506室(可快递形式);
(三)截至时间:2025年7月23日 16:30分(快递以采购人收到文件时间为准,需注明参加的项目名称)
(四)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
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新港海关
地址:****路****号506室
采购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2****72
需求咨询联系人:司徒小姐
联系电话:82****19
七、采购人评审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最终供应商。***网公告发布,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黄埔新港海关进口超期未报关医疗器械销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附件二:黄埔新港海关进口超期未报关医疗器械销毁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doc
黄埔新港海关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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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619/QC6OFpgBtavodC9fBDi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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