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闽清县坂东镇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项目(一期)新增电力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奕佳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闽清县坂东镇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项目(一期)新增电力设施工程
2.项目编号:ZYJZ(CS)202600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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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最高限价(施工折扣)(1-K)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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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闽清县坂东镇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项目(一期)新增电力设施工程 |
1项 |
900000 |
10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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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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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1.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应当对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中的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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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要求 |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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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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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 |
供应商(或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 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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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供应商拟派出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施工负责人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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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供应商(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电力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月份供应商(或分包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9月2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15:00-18:0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购买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9月2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15:00-18:0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见本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18****@****.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8.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供应商应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到中奕佳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智能产业园A1号1302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在中奕佳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智能产业园A1号1302单元】进行磋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平台(网址https://****.com)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50****5217
代理机构:中奕佳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楼区-5668(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法:139****7820
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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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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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中奕佳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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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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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59190805461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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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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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转账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磋商保证金或代理服务费”。 |
公告附件:
- 报名登记表.xlsx (md5:cc5f258de733a0e3da2c563051e894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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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6791/LI_yW6ABMqitpwL5kD8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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