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中医院三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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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阳县中医院三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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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fygc2025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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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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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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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丁主任13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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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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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城镇凤凰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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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工、卜工153****6601、136****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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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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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7日8时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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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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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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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5617492.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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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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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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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浙1332006200817957,G3300228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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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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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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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县120****中心)迁建工程(医用专项)-净化及医气系统2、****中心(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个项目)-医疗气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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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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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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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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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5926505.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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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修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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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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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川2512019201937410,45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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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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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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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中心***网及配套系统安装工程 2、四川泰康西南医院项目一期医疗气体供应及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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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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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浙江强盛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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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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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5355988.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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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志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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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暖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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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浙1332006200705192,G3300334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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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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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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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用气体设施 2、浙江省中医院新院区项目(一期)-医用气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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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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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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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100%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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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50353.47 元;专家评审费: 7080 元;论证费: 5100 元;其他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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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楼业务室 ;联系人: 陈金尧 ;联系电话: 153****6601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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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ov.cn),书面投诉材料(http://****.gov.cn)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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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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