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医院二期医用气体项目 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czgc202303-24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 明光市人民医院二期医用气体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303-245 )”作如下澄 清答疑:
一、因格式显示问题,***网页版中下列条款做如下修改:
( 1)“ 2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1 条信誉要求 ① - ⑨项情形之一的,R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 。
修改成:
“ 2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1 条信誉要求 ① - ⑨项情形之一的, R 接受 □拒绝投标人投标。”
( 2)“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修改成:
“本次招标 R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R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 ”
修改成:
“ R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 ”
二、招标文件第 62页
“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做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完毕并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项目审计完成进行最终结算后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 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如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供经发包人认可的保函或保险或担保,则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 100% 。
3.2.2 、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
( 1 )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 )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 )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 )合同价格 100% 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
3.2.4 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5% 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
修改成:
“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做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完毕并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 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三、招标文件第 81页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中“4、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做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完毕并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项目审计完成进行最终结算后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 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如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供经发包人认可的保函或保险或担保,则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 100%。”
修改成: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做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完毕并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 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四、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下述条款:
农民工工资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保函使用)
(1)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中标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 ,账号: ;
(2)本项目工资性项目款 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项目预付款 元。 (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
(3)招标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中标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项目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 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4)招标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中标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6)项目验收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五、招标文件第 69页 8. 质量保证期中 “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
修改成: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合同设备及整体项目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以上澄清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有不同的,按本澄清执行。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特此澄清 !
招 标 人:明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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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提交人:明光市人民医院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2023/04/04 14:35:14提交用时:0天3小时47分5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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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3/04/04 14:58:18办理用时:0天0小时24分4秒
累计提交时间: 0天3小时47分55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4分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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