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更新项目(一)(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灵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更新项目(一)(二次) (项目编号:EP-LBQT2025020) 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条款前附表-8、全保费用修改为“质保期结束后,全保费用每年不得超过中标价的3.6%,提供原厂承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8、全保费用修改为“质保期结束后,全保费用每年不得超过中标价的3.6%,提供原厂承诺。”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证明文件-(二)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新增:全保费用承诺函:质保期结束后,全保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的3.6%,提供原厂承诺,格式自拟。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健
电 话:137****228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路****号
联系人:汤少军、王坦
电 话:150****8621、176****7726
电子邮件:35****@****.com
2025年9月9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0/JfBTSJkBbwU9e1HoaOux.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