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超广角眼底照相机、神经外科动力系统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超广角眼底照相机、神经外科动力系统等)
项目编号:GN2025-05-3953/01、02、03、04、06、0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6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7月2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 (超广角眼底照相机、神经外科动力系统等)
第1包超广角眼底照相机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德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公寓
报价:96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本特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赤杨社区张蛮组96号
报价:969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鲲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大道****号****城区商业U1217号
报价:978000元
第2包神经外科动力系统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莱康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楼
报价:1647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嘉事乐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五****花园
报价:16493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恪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城一期精品交易6区B-3B4-2B4-3
报价:1649930元
第3包医用温控仪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一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期D栋5层501
报价:125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汇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路****号****花园公建区西组团2-1923
报价:12575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俊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盛景国际2106室
报价:1256200元
第4包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CRRT)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楼
报价:2157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医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路****号****中心
报价:213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申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广场****大厦第21层2101、2102、2110-4房
报价:2145000元
第6包肌电图仪等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厚道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写字楼
报价:49898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励保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城路交口顶峰公高E座102室
报价:4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康尔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广场****楼
报价:440000元
第7包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创司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路****号11幢B区501室、B区601室、B区602室
报价:796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拓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大厦
报价:792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玺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呈泰双于座B****楼
报价:799000元
备注:得分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安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57-***62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陶国顺
电话:177****9351
公示期: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网(http://****.gov.cn)、“***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发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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