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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光测工业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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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所在地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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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新然, 联系电话:135****7701 联系人:陈文辉, 联系电话:136****2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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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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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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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光测工业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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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住所) |
南京****街****号1幢1层(江宁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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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世伟 |
成立时间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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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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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网数据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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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仪器仪表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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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20115MA7F7A0E38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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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5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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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债权转让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债权转让金额(万元)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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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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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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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有限公司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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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合科兴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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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合维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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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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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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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6.89 |
410.70 |
4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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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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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1.85 |
2,911.34 |
1,67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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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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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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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94 |
-378.48 |
-3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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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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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52.95 |
6,563.32 |
1,28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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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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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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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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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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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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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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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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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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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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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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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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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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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以项目正式披露信息为准。 |
四、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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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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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项目信息以正式披露公告为准。 2.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尚待报请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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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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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微信公众号 |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五、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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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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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010/0ym6NZMBB40dcZEb5Gf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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