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350101]SHGS[CS]2024004-1
二、合同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101]SHGS[CS]2024004-1
四、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91-****9031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150****80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服务项目 | 1(年) | ¥1,349,990.0000 | ¥1,349,990.00 | 1、采购人根据病床数向中标人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采购人的床位数共计为1500张,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 2、采购人、中标人均须指定相关人员在采购人医疗废物暂存库交接医疗废物。交由中标人处置的医疗废物在交接时应过秤计量,由采购人、中标人相关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 3、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运输。清运频次不低于一日一次,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安全处理处置采购人交付的医疗废物(含医院内产生的废液)。 4、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配送给采购人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等所需的物资,大号专用包装袋2900个/月;小号专用包装袋17400个/月;一次性利器盒1400个/月。旗山院区:大号专用包装袋2400个/月;小号专用包装袋17400个/月;一次性利器盒1400个/月;合同期内一次性配送500个圆形利器盒。 5、中标人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袋、利器盒。 6、包装袋应提供正常使用时不渗漏、不开裂、不穿孔;利器盒应具备不破裂、不渗漏、不被刺穿等条件; 7、中标人因特殊原因需改变上述提供的物品,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8、中标人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2 个小时内电话通知采购人,或在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和函件送达采购人。中标人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并恢复清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 |
合同金额: 1,349,99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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