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31
二、项目名称:激光喷雾粒度仪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闽仪通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火炬****路****号601室T区 | 1,448,500.00元 | 93.7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激光喷雾粒度仪):
货物类(厦门闽仪通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 激光喷雾粒度仪 | 新帕泰克 Sympatec GmbH | HELOS-CUVETTE/L&INHALER&SPRAYER | 1 | 台 | 1,448,500.0000 | 1,448,5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王亚君 |
| 评审专家: | 曹绍炼、 黄美蓉、 黄志超、 吴咏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激光喷雾粒度仪:1.993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路****号
联系方式:0592-***982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7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丽娟、阮培芳
电话:0592-***7859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7/NKrS7JABYCs_LVdLigHo.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