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安县医院委托,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21]CXS[GK]2019154-1、惠安县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21]CXS[GK]2019154-1
2、项目名称:惠安县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货物类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 1 |
|
1280100 | 25602 | |||||||||||||||||||||||||||||||||||||||||||||||||
| 2 |
|
23900 | 478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2、品目3呼吸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网(****.gov.cn)注册会员,***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3-11 17:2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3-26 17:2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4-01 09:30,****中心****城****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惠安县医院
地址:****街****号
联系人姓名:蔡小姐
联系电话:137****996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大厦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595-****9988
网址:****.gov.cn
开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11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7/ZnwOyXABdInhXcbVwwP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