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安市医院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3]QZKDZB[GK]2019047的南安市医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99 | 其他医疗设备 | 腹腔镜系统 | 1 | 批 | 进口 | 2975900 | 2975900 | 德国STORZ | TC200等 | 无 |
| 合计: | 2975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元(¥2975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街****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出厂检验。乙方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2 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和乙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集成,系统集成完成后,由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对设备和系统集成组织初验。初验后进入系统设备的试运行阶段。3 项目验收:系统设备正式运行3个月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由甲方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如测试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全部货到甲方现场三个月内完成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30 |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办妥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货款的30% | |
| 2 | 70 | 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并且作为双方签订合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等。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次采购所有设备(含硬件及软件)的免费质量保证期为2年,保证设备年运行开机率≥95%,软件质保期内免费升级(提供售后服务热线电话:800****500(固定电话免费)/400****500(移动电话)),货物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国家或厂家或是《招标文件》对软件或设备及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质量保证期的从其约定),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上门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14.2质保期内:乙方在质保期内的应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版本更新升级服务、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等。免费质量保证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乙方在出现故障48小时内负责使用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4.3质保期外:免费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对产品提供有偿维护、终身升级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在3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行业和市场行情的价格收取成本费用,不收人工服务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南安市医院 | 乙方: |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
| 住所: | ****街****号 | 住所: | ****路****号****大厦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东旭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周少军 | |
| 联系方法: | 180****7165 |
联系方法: | 157****0460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大厦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419558369513 |
签订地点:南安市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7/mQHEeW8BBw64ezmytw5o.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