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 1 | 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 EMR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为拓新我院服务项目,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和国家卫健委工作要求,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为指导拓建我院的信息化系统。 EMR信息系统总体要求: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以上标准建设; 2、数据交换界面集成、调用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等; 3、须与院内HIS、LIS、PACS、居民健康档案等免费对接。本次未说明的其它接口中标商均应承诺免费给予对接; 4、参与商提供的EMR软件所有功能应包含三级综合医院应用的所有功能需求(全结构化,门诊、住院、质控、病案、医务管理等),版本为最新完整版。 5、能够按国家政策要求导出多样性格式的病案首页等数据,如:***网年度全国医疗质量数据抽样调查;***平台年度病案数据导入;***网络直报系统月报的卫健统4-1、4-2、4-3表及本次未说明的其它日常数据监测报表等,且数据符合规范、通过规则校验; 6、应能协助采购人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相应的分级审核文审内容、实证材料的制作。 7、符合国家《病历书写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要求;满足医务管理、质控管理、护理管理、病案归档等需要;满足医院未来无纸化需要。 8、预算价格包含电子病历信息系统软件、服务器硬件、与其他软件对接费用,能保证旧病历数据迁移到新病历数据库中以便今后数据查询。 | 120 | 2022-01 | EMR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包含软件、硬件) 系统等保要求:需符合二级以上等保要求,且上线系统时能测评通过。 硬件 服务器:主要服务器实现双机热备、集群,供应商所提供的硬件建设方案能满足所建设的医院信息系统需求。 上述总体要求由各供应商进行逐项响应,由于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软、硬件建设方案欠缺造成的系统无法使用或存在其它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决;硬件三年金牌保修。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福建省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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