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W-ZJXD-046274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6-079478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36****7856 点击查看
供应商(乙方):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138****1171 点击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疫苗 | 25,000(头份) | ¥1.3900 | ¥34,750.00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技术规格:疫苗必须符合《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3-2025年)》和《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规定的口蹄疫疫苗,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根据本省动物防疫实际需要采购。 2.疫苗的制苗 毒株为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或OHM/02株+AKT-Ⅲ株,或O/MYA98/BY2010株+O/PanAsia/TZ/2011株+Re-A/WH/09株,或O/rV-1株+A/rV-2株,采购人根据本省实际需要采购。 3.疫苗必须是使用206佐剂或201佐剂生产的浓缩疫苗。 4.疫苗供应到福建时,有效期必须在8个月以上(含8个月)。 5.供应商对福建省的月供应能力不低于300万毫升。 6.疫苗在2-8℃保存1年,免疫效力基本不降。 7.疫苗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从成交供应商的生产车间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必须全程冷链运输,并有实时温度记录。 8.产品应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 |
合同金额: 34,7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5日至2027年03月0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https://****.gov.cn 点击查看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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