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清流县民政局
乙方 : 宁化****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423]SMXC[CS]2021005 的 清流县民政局清流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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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1-1 |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 其他社会服务 | 清流县 | 1.建站方式和标准 (1)组织架构。乡(镇)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由县民政局统筹实施,日常工作由县民政进行监督管理、乡(镇)民政办主任负责指导,具体事务由承接机构社工组织开展。驻站社工的人事管理权限归承接机构所有,其绩效考核由县民政、承接机构共同进行。社工站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格式清流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2)场所设置。依托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党群服务机构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等现有办公场所建设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用品,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将所辖村(居)分成若干片区依托村(居)党群服务机构、****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现有资源建设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 (3)站点设置。以社工机构为主导,在清流县辖区7个乡(镇)设立乡(镇)社工站,****中心、幸福院等场所,根据民政对象需求开展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 (4)制度建设。各站点应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包括人员管理、项目管理、督导制度、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以及文书档案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完善考评机制。 | 1(项) | 事务性工作 为7个乡镇社工站配备7名全职人员协助乡镇民政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工作。 阵地打造 打造7个乡镇社工站,做到有必要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档案、有必要办公设施设备等,并对站内软环境进行设 计、装饰。 常态化巡访服务 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特困老人、贫困重度残疾人等民政对象开展常态化巡访服务,了解其身体、生活、心理、社会交往等情况,协助解决就医、购物等问题,预计140人次。 个案服务 为有需要的特殊民政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社会融入、行为矫正等个案服务,预计14个个案(含咨询性个案和辅导性个案),每个个案平均服务5次。 能力提升 通过培训、参访、工作坊等形式,提升社工直接服务、项目设?计与管理、筹资、新闻报道等方面的能力,每年10次。 乡镇级主题活动 以重阳节、中秋节、春节、国际社工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文艺表演、政策宣传、邻里节等主题活动,每年14场,参与总人次不少于1400人次。 村(社区)小型专项活动 综合运用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方法,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低保对象等开展专项主题活动,以增强其能力,***网络,提升其幸福感和价值感。每年28场,参与总人次不少于560人次。 志愿者队伍组建与服务开展 组建一支不少于180人的志愿者团队,发动志愿者参与困难人群帮扶、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累计发动志愿者不少于240人次。 其他工作 根据县民政局、乡镇等利益相关方要求,处理突发事件,完成调研、检查、评估临时性工作。 | 6130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壹万叁仟元整元(¥613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需启动本项目。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
4.3 交付条件: 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准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年度验收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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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50 |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 | |
| 2 | 30 | 期中评估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
| 3 | 20 | 期末评估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经费。 |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
9 、合同有效期
一年 。
10 、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及项目方案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乙方经甲方催告后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拒不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乙方接受中期评估或末期评估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和完善的要求;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末期评估不合格的,须扣除本合同总价10 %的款项。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五)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县民政局提出,同时协商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内容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经县民政局核准后方可生效。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均有向清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社工站聚焦民政服务对象需要,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服务 领域 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 (一) 社会 救助 1.政策宣传 宣传社会救助申请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及审批流程、社会救助的主要类型和内容、救助标准和动态管理等政策制度。 2.识别对象 通过融入村居、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协助评估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身体状况、财产状况、居住条件和其他实际生活状况,精准识别救助服务对象。 3.资源链接 协助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有关社会救助政策(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补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教育救助、公共租赁住房、危房改造、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链接企业、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等。 4.心理疏导 评估和诊断社会救助对象的问题和需求,提供心理支持,缓解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心理焦虑和精神压力等。 5.能力提升 转变观念,挖掘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资源;风险防控,培养服务对象应对风险能力;技能培训,协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 6.社会融入 引导服务对象参与社区活动/社区公共事务,建立邻里互助小组/***网络。 7.服务建档 协助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建档工作。 8.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救助 管理机构) 为进入救助管理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庇护对象提供咨询接待、引导、转介及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娱乐等服务。为受助人员及其他滞留在机构人员建立服务档案,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归家庭。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开展街面巡查,及时发现、劝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使其得到及时救助。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开展数据动态管理和政策宣传,链接社会资源开展有关服务。 (二) 养老 服务 1.健康服务 提供与老人身心健康直接相关的预防、康复、治疗等方面的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推广、老年健康咨询等;为老人开展健康照顾的有关服务,包括出行协助、生活照料、信息服务等。 2.救助服务 协助评估老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经济状况等,摸底排查特殊困难老人生活状况,确立风险等级。协助符合条件的老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链接爱心慈善资金、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援助。 3.精神慰藉 协助专业人士对老人做认知和情绪问题评估,识别和诊断老人认知与情绪方面问题。协助专业人士对患有抑郁症、痴呆症、谵妄和焦虑症等认知和情绪问题提供心理辅导。在精神上关怀老年人,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重新界定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 4.社会支持 网络建立 举办各类康娱小组/交流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建立老年人互助小组/学习小组/ ***网络。建立照顾者支持体系,为老人照顾者提供喘息服务。开展爱老社区倡导,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 5.权益保障 与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共同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财产处置和婚姻自由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排查老年人有可能遭遇的风险,包括受虐待、被遗弃或疏于照顾等特殊问题,经发现后及时开展危机介入服务。协助老年人开展养老规划,帮助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和享受来自乡(镇)、村(居)和养老机构的有关服务和政策支持。开展社区宣传和社区教育,防止老人遭遇不公平对待或社会歧视。 6.临终关怀 开展生命教育,协助老人达成未了心愿,包括妥善安排遗嘱、器官捐赠等法律事宜,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建立理性的生死观。协助医护人员做好临终期老年人的疼痛和症状管理,包括音乐治疗、宠物治疗、艺术治疗。协助有需要的老人及其家属提供经济援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动态评估老人及其家属的情绪变化,提供心理辅导和情感支持。开展丧亲后续服务,包括告别事宜、亲人离世后的哀伤辅导等。 (三) 儿童 福利 1.救助保护 协助开展家庭随访,评估儿童成长和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需求,识别困境儿童并确保其得到妥善照料。及时发现和报告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风险排查。为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的孩子提供临时庇护、调查取证、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链接社会资源。为困境儿童提供物质援助和关爱服务。 2.家庭教育 面向儿童的父母和家庭普及科学育儿理念。开展儿童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指导儿童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调适亲子关系、代际关系建设和谐家庭。增进家庭情感联结和亲情交流。 3.社会关爱 协助学校和社区开展儿童安全教育。提供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开展儿童社会化引导促进社会融入。建立儿童友好社区,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4.日常关爱 协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生活环境、生存状况等情况调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开展儿童福利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 (四) 社区 治理 1.社区公共 服务 盘活公共服务空间,形成社区居民休闲娱乐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场所。开展就业政策咨询,鼓励引导就业人员适应市场需求投身经济建设。提供社区福利服务,关注社区弱势群体,协助解决困难。开展精神卫生服务,预防社区疾病并营造健康的社区心理支持环境。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社区突发事件,保障社区治安有序。 2.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挖掘社区骨干和社区资源,培育和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内生服务力量,促进社区居民自我服务。 3.社区志愿队伍建设 指导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登记、培训、使用、激励和管理工作。 4.居民自治 引导居(村)民参与居(村)务管理,创新基层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提升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五) 社会 事务 1.婚姻家庭 服务 开展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宣传,加强婚恋观、婚育观教育;提供家庭行为学习及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预防发生家庭暴力等事件;配合有关单位为遭遇家庭暴力的成员及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提供危机介入和帮助。 2.殡葬服务 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倡导绿色殡葬理念、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向辖区居民提供治丧需求服务,协助对接殡葬服务机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服务档案。 3.残疾人 服务 入户排查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情况,评估其服务需求。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心理辅导和能力提升服务。对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链接社会资源提供经济援助。对有意愿且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机会。开展残疾人有关政策宣传,协助残疾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关政策,如协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社区宣传及公众教育,营造尊重、平等、接纳残疾人的社区进步文化。 (六) 人才 建设 1.培育扶持本地社会工作 服务机构 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支持等方式,使其掌握社会工作理念和手法,协助其他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转型。 2.打造服务 项目团队 培养和提高驻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督导和培训。 3.提升持证社会工作者人数 对乡(镇)干部、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人员等进行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动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协助培养社区专兼职养老社会工作者。接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和大学生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实习实训。 4.传播社会工作理念 通过宣传、培训和专业服务等形式,向社会尤其是服务对象传播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知识和方法。 (二)工时要求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数量 工时 1 事务性 工作 为7个乡镇社工站配备7名全职人员协助乡镇民政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工作。 7人*1960小时 13720 小时 2 阵地打造 打造7个乡镇社工站,做到有必要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档案、有必要办公设施设备等,并对站内软环境进行设 计、装饰。 7个站点*50小时/个站点 350 小时 3 常态化 巡访服务 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特困老人、贫困重度残疾人等民政对象开展常态化巡访服务,了解其身体、生活、心理、社会交往等情况,协助解决就医、购物等问题,预计140人次。 1400人次*4小时/人次 5600 小时 4 个案服务 为有需要的特殊民政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社会融入、行为矫正等个案服务,预计14个个案(含咨询性个案和辅导性个案),每个个案平均服务5次。 70人次*8小时/次 560 小时 5 能力提升 通过培训、参访、工作坊等形式,提升社工直接服务、项目设 计与管理、筹资、新闻报道等方面的能力,每年10次。 10次*40小时/次 400 小时 6 乡镇级 主题活动 以重阳节、中秋节、春节、国际社工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文艺表演、政策宣传、邻里节等主题活动,每年14场,参与总人次不少于1400人次。 14场*50小时/场 700 小时 7 村(社区)小型专项活动 综合运用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方法,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低保对象等开展专项主题活动,以增强其能力,***网络,提升其幸福感和价值感。每年28场,参与总人次不少于560人次。 28场*30小时/场 840 小时 8 志愿者队伍组建与服务开展 组建一支不少于180人的志愿者团队,发动志愿者参与困难人群帮扶、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累计发动志愿者不少于240人次。 —— 300 小时 9 其他工作 根据县民政局、乡镇等利益相关方要求,处理突发事件,完成调研、检查、评估临时性工作。 —— 350 小时 年度服务总时长 22820小时 (三)人员配备 承接机构应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队伍,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基础办公软件,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人员,经面试、考核按程序纳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统一管理使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或非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3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在驻站社工数量配备上,按照每个乡(镇)平均2人(事务性工作和专业社工服务各1人)的标准配备,总共14人。 (四)考核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行业标准以年度为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效果、服务对象受益情况、服务指标达成情况等开展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验收,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评估结果作为支付项目余款的依据。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5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 甲方: | 清流县民政局 | 乙方: | 宁化****中心 |
| 住所: | ****街****号 | 住所: | |
| 单位负责人: | 赖文生 | 单位负责人: | 张红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58****9181 |
联系方法: | 131****117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行 | |
| 账号: | 113504230037534462 | 账号: | 35050164740700000152 |
签订地点: 清流县民政局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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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7/uStqL34BZCCCHEfAFp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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