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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医医院妇科射频治疗仪、电子宫腔镜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平台(网址:https://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33-202607-ZCHW1138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妇科射频治疗仪、电子宫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 万元
5.最高限价:50 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十堰市中医医院妇科射频治疗仪、电子宫腔镜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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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
是否接受进口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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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
1 |
45万元 |
否 |
是 |
耗材(单价最高限价):射频消融电极1500 元/个、中性电极片50元/片、凝胶50 元/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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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宫腔镜系统 |
套 |
1 |
5万元 |
否 |
否 |
一次性使用电子宫腔成像导管(单价最高限价)1200 元/个 |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4.2代理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4.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中心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4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2733);
4.***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74-****2077(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2708;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_2026__年_7_月_28_日__9_时__30_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以下步骤:
1)***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湖北****路****号****广场。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98****5258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平台(http://www.****.com)
***网(http://www.****.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湖****路****号
联系方式:肖主任 0719-***3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永祥、汪佳丽、向少丹
电 话:027-****2618
电子邮箱:10****@****.com
2026 年 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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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7736/n-ucb58BLRKCxEZfXKs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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