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350125]SFZX[CS]2025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中心
三、项目编号:[350125]SFZX[CS]20250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中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泰县民政局
地址:****新村
联系方式:0591-****2720
供应商(乙方):永****中心
地址:****苑
联系方式:135****41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永泰县乡镇民政服务站大洋片区 | 1(个) | ¥231,000.0000 | ¥231,000.00 | 按照《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闽民社工【2020】127号)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站建设的通知》(闽民办【2024】148号)规定,我局组织实施乡镇民政****中心项目。服务量化指标(以一个片区、下辖3个站点为基准):①.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参考社会工作评估专业标准,年度评估分数不低于所设分值的70%。 ②.服务指标:(以一个片区,下辖3个站点为基准): 1、探访关爱服务:对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及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进行探访,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总探访量不低于300人次。每次探访应具有图文记录或探访登记表。 2、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个案服务不少于15个,提供的个案服务应完整、规范、专业。 3.小组服务达到3个以上,服务人次不低于80人次。提供的小组服务应有计划、有过程、有反思和总结等,流程需完整规范。 4、建档服务达到240人以上,民政服务站辖区对象少于300人时须全覆盖,含兜底人群。 5、活动服务: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少于15场,每场活动均需具备相应的方案、计划、签到、照片、简报等。 6、挖掘、培育、组建3支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活动至少6场,发动志愿者参与困难人群帮扶、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累计带动志愿者参与不少于100人次。 7、每个片区要加强服务梳理,及时总结服务经验。打造1个特色鲜明的民政服务站品牌项目,形成至少1个典型服务案例。 8、完成宣传报道不得少于12次。 ③、人员配备要求:每个民政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工,每个片区配备1名项目主管。驻站社工与承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驻站社工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社工证或社工专业毕业的人员优先。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民政服务站社工,按照自愿原则优先录用。 |
合同金额: 23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永泰县大洋镇、盘谷乡、东洋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永泰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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