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综合医院(一期)医用光学仪器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合同包 [350100]YFCG[GK]2020005-19 )
二、项目名称: ****城综合医院(一期)医用光学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YFCG[GK]2020005-19 包19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国药控股福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福州市****路****号****大厦 | 378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350100]YFCG[GK]2020005-19 包19
国药控股福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 19-1 | A032004 医用光学仪器 |
眼底照相机 | 尼德克 | AFC-330 | 1(套) | 378500 | 378500 |
五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喜跃 (包19),姚贻华 (包19) |
| 评审专家: | 林丽颖,李雁,欧琳,林昱,蒋瑞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以下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提交。(2)开户名: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账 号:69393641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350100]YFCG[GK]2020005-19 包19 : 5677.5 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核结果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大道****号****楼
联系方式: 0591-****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原48号)****楼
联系方式: 0591-****088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胡福招
电 话: 0591-****0889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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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0/wtHdJ3YB4fYZjeB0JRN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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