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 连江县可门港医院 委托,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对[350122]XRD[GK]2023001、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病房设备及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病房设备及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XRD[GK]2023001
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病房设备及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8,500.00元
采购包1(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48,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48,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连江县可门港医院病房设备及负压救护车采购 | 1(批) | 否 | 手动病床摇杆具有高支撑力,超强承重能力,螺杆设计有双向极限过盈保护。详见招标文件。 | 1,348,5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产品。;(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5)出现其他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情况。。
采购包2: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产品。;(3)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投标人提供所投车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出现其他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情况。。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合包1、合同包2
节能产品: 适用于合包1、合同包2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合包1、合同包2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18 至 2023-09-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1 10:0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路****号****中心开标室(****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连江县可门港医院
地址: 连江县疏港公路与可门港一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158****0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15#楼三层305室
联系方式: 刘晓燕、蒋双袁0591-****7387/87581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
电话: 0591-****7387/87581720
网址: ****.gov.cn
开户名: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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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0/zCiQp4oBejfXyu88H1x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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