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鸿发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恒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农安县鸿发木材加工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开安镇张马三家村七组现有厂区内,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拆除厂区锅炉房内现有2t/h燃生物质锅炉,利用拆除后闲置区域建设1台4t/h燃生物质高温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热。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排水回用于浇渣和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旋风+布袋组合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烟囱(DA001)高空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罩壳、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厂界最近敏感点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封闭暂存于仓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新增固体废物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不变。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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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省恒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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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机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
2026年7月31日印发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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