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中心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心) 2022 年 4 (至)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 1 | ****中心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 [C190199]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为做好新冠疫情相关发热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的工作,拟以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作为普通发热患者转运工作的补充。 具体要求如下: 1、拟在9:00~21:00租用3辆商务车,每辆车配备一位驾驶员及一位随车人员。 2、为保证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拟租用6座及以上6座以上的商务车,且驾驶仓与后座之间须做到物理隔离;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应保证在该形势下至少有6辆该车型车辆供调派。车辆使用数量、时长根据公共卫生需求进行调整,中标单位6小时内完成人员及车辆的调配。 3、每辆车每趟任务只能转运一个发热人员,不能同时转运两个及以上发热人员; 参加转运的工作人员须做好二级防护;随车人员须将发热人员带入各医院的发热门诊部,与发热门诊部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4、车辆每天出车前、每趟转运任务结束后以及回场后,人员及车辆都立即由专业消毒人员进行消毒。 5、中标单位需保证所有参加转送工作人员为正式职工,且在该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并须对参加转运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新冠”防控措施培训及考核,及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同时,中标单位需提供完善的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制度和消杀制度。 6、租赁费用根据实际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结算。租车费用包含司机及随车人员的费用,以及人员防护和车辆消杀、人员培训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7、我中心向社会购买的是服务,与中标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 | 164.25 | 2022-05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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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1/22N17n8BHMpfEybzjYT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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