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2022年3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2022 年 3 (至)7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 1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 医用气体供应 | [A11080199]其他医用材料 | 采购标的名称:医用气体供应 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临床日常工作所需气体,签订一家气体供应商对我院3年气体进行供应。主要供应气体及标准如下,其他所需气体详见项目文件: 1. 医用氧;规格(≤10L);纯度及要求(国家药典2015年版);单位(瓶) 2. 食用二氧化碳:规格(40L);纯度及要求(99.9%);单位(瓶) 3. 液氧:规格(/);纯度及要求(纯度≥99.5%);单位(吨) 采购标的数量:3年供应量 意见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有效期内的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3、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每次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供每种所供医用气体每一批号的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符合国家GMP认证的相关规定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医用氧出厂前,必须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气体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检测。如采购人定期化验中标人提供的气体不符合化验单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有关气体或终止协议。 4、投标人提供的气瓶质量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杜瓦罐和氧气钢瓶及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并具备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投标人负责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 5、投标人提供瓶装气体时,须按分装瓶随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分装瓶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L)、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瓶身须粘贴检测合格证,喷涂名称清楚。对不同种类医疗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且所提供的周转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与其他医院或单位混用。 7、包装和运输:中标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用户指定地点。 8、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 天内,中标人应做好供货准备,以便随时供货。供货时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9、液氧的日常储备量不应低于10吨,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要求在5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的地点,并要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 | 345 | 2022-07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发布时间: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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