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管医疗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200]JBT[DY]2021001_1_52350200B36903199P_1244)
一、合同编号: [350200]JBT[DY]2021001_1_52350200B36903199P_1244
二、合同名称: 公安监管医疗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合同包 [350200]JBT[DY]2021001_1_52350200B36903199P_1244 )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50200]JBT[DY]2021001
四、项目名称: 公安监管医疗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厦门市公安局
地 址: 福****路****号
联系方式: 0592-***0373
供应商(乙方): 厦门海沧新阳医院
地 址: 厦****路****号
联系方式: 0592-***96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C190199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公安监管医疗病区购买医疗服务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3 | 详见响应文件 | 24580000.0002 |
合同总金额:¥ 24,580,000.00
履约期限: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履约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路****~305号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4-302021-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合同中乙方的地址为甲方向乙方送达文书的有效地址,乙方未书面通知变更的,甲方仍按原地址进行有关文书寄送,无论乙方是否接收,均视为有关文书的有效送达。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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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1/x0pSIHkBHy5lmkORY8X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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