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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广州壹芷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现状 |
挂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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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A260612001 |
挂牌价(元) |
8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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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6月12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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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广州市天河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食品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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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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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本公告内容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 我方同意对本公告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上述材料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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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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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简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壹芷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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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2号2004房J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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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凯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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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2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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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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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民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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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6MADJYUMK9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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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水产品零售;二手车经纪;文具用品零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皮革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文艺创作;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母婴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灯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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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 |
退休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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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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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志钊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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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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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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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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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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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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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无形资产处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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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未决事项及法律纠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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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实际控制权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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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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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8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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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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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人员安置:不涉及 2、损益、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处理、交割和过渡期安排: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标的企业产生的收益,受让方须在支付交易价款外,向转让方支付本条期间内的受益;在本条期间内标的企业产生的亏损,交易双方不得从交易价款中扣除。 3、未缴资义务处理(如有):转让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未完成实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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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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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设定为人民币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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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截止至公告截止日17: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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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处理 |
1. 标的成功转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 2.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 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该转让标的: (1)意向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2)合格意向受让方不按产权交易机构规定的程序参与受让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3)意向转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5)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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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和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转让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产权转让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是否接受联合受让: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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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100万元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应与转让方自行交割交易价款的余款,并共同向南方文交所作书面确认。 3、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4、经组织公开交易,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规则确定受让方,并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向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6、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 7、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企业经营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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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
1.土地和房产说明:标的企业名下持有以下2套商业物业: (1)****路****,878,880号310房; 建筑面积:149.3855平方米; 是否带租约:是; 是否移交受让方:是; (2)****路****,878,880号地下2层B203房; 建筑面积:91.5805平方米; 是否带租约:是; 租约是否移交受让方:是; 目前租约费用:合计约5.1万左右/月(含物业管理费) 2.知识产权说明:无; 3.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无; 4.或有债权和债务说明:无; 5.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可前往办理登记手续后现场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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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竞价内容 |
挂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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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价 |
人民币885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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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确定 |
一次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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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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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梁志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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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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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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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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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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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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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经组织公开交易,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规则确定受让方,并按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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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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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小姐;陈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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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0750-878;020-****075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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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以及受让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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