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525]JP[GK]2024008-1
二、项目名称:****城区主干道市场化保洁运作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泉州市强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路****号 | 7,506,491.40元 | 99.68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大街****号****街****号 | 7,421,674.00元 | 95.9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南岸路段)):
服务类(泉州市强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清扫服务 | ****城区主干道市场化保洁(桃溪流域南岸路段) | 服务范围:****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南岸路段)各路段。 ★若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相关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合同包的详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最少体现以上1-7项),否则,将视为报价不符合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的投标报价符合本项目报价要求。 我公司采购包1详细报价表如下: 1、人员费用:68191.74元/人×110人=7501091.4元; 2、其他费用:300元/月×18个月=5400元; 3、投标总报价(1+2):7501091.4元+5400元=7506491.4元。 其中,人员费用详细报价清单如下: (1)工资标准:1810元/月×130%×18个月=42354元; (2)岗位津贴:10元×261工作日×1.5=3915元; (3)高温补贴:260元/月×8个月=2080元; (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①休息日加班补贴:0元(说明:休息日安排补休); ②节假日加班补贴:(1810元/月×130%×12个月)÷261工作日×11天×(3-1)倍×1.5=3570.07元; (5)社会保险: ①养老保险:(1810元/月×130%×18个月)×16%=6776.64元 ②失业保险:(1810元/月×130%×18个月)×0.5%=211.77元 ③工伤保险:(4212元/月×18个月)×1.1%=833.98元 ④医疗保险:(4212元/月×18个月)×7.5%=5686.2元 ⑤生育保险:(4212元/月×18个月)×0.5%=379.08元 (6)意外伤害保险:540元/年×1.5=810元 (7)健康体检:300元/年×1.5=450元 (8)劳保费:750元/年×1.5=1125元 (9)人员费用小计:每人18个月费用为以上1-8项小计=68191.74元。 |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并参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劳动定额》及结合永春县的实际情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 项 | 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详见《****城区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和《****城区环卫保洁考核细则》。 | 7,506,491.40 |
采购包2(****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北岸路段)):
服务类(****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清扫服务 | ****城区主干道市场化保洁(桃溪流域北岸路段) | 采购包2:****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北岸路段)各路段工作量清单。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相关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合同包的详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最少体现以上1-7项),否则,将视为报价不符合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我司在分项报价的服务范围提交采购包2 的详细报价表: 一、人员费用: 1、工资:2353元/月*18个月*103人=4362462元。 2、岗位津贴:217.5元/月*18个月*103人=403245元。 3、高温补贴:260元/月*8个月*103人=214240元。 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200元/月*18个月*103人=370800元。 5、社会保险:772元/月*18个月*103人=1431288元。 6、意外伤害保险:45元/月*18个月*103人=83430元。 7、健康体检:25元/月*18个月*103人=46350元。 8、劳保费:62.5元/月*18个月*103人=1115875元。 二、其他费用: 9、水电住房补贴、车辆及设备、工具的折旧费、维修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收集清运费、管理费、风险金、税费、及各种补贴和福利等所有费用:21888元/月*18个月=393984元。 投标总价(以上序号1-9合计):7421674元。 我司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本项目相关要求。 |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并参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劳动定额》及结合永春县的实际情况。服务期限:18个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 项 | 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详见《****城区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和《****城区环卫保洁考核细则》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的要求。 | 7,421,674.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荣安、 冯玉明 |
| 评审专家: | 黄梅芳、 黄文树、 肖昌东、 严丽仙、 寇圣永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90%计算,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取比例:1.5%;中标金额(万元):100-500收取比例:0.8%;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收取比例:0.4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135701010400131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南岸路段):5.245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城区部分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桃溪流域北岸路段):5.21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福建中闽绿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环境卫生所
地址:福****路****号
联系方式:0595-****275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路****号
联系方式:0595-****6818,jp****@****.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惠
电话:0595-****6818,jp****@****.com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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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5/AIvuDZEBwKi9J9029HH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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