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健康档案整理归档及托管服务比选采购项目公示
中国人保健康档案整理归档及托管服务比选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XM26FSHL000187)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人保健康档案整理归档及托管服务项目。
1.2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人保健康公司提供档案的梳理、归档、调阅、存储等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地点:北京市。
1.5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8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2响应方银行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要求正本或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个月内的复印件)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单位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相关资料须加盖响应方公章;
2.3响应方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方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2.4 响应方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档案整理归档服务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相关资料须加盖响应方公章。
2.5响应方应具备履行合同必备的技术能力。响应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具备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近期有效的《培训证书》,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响应。
2.7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或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方委派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8响应方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9响应方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须在比选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11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picc.com 点击查看)申请注册入库。申请入库后登录经纬云招采平台(链接:http://39.106.77.168/)填报信息及获取磋商文件,逾期获取者不予受理(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无需办理CA锁)。
主页面点击“招标公告”,找到所参与的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注: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开票信息、邮寄信息电子版(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
供应商获取完成磋商文件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供应商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时代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picc.com 点击查看)、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金采网)(www.****.com 点击查看)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时代大厦1705会议室
联系人:张锐
电话:131****1641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zh****@****.com 点击查看
采购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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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523/UmHcQZ0BXPVcpvRs2cr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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