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第二医院整体搬迁功能完善项目 —普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第二医院整体搬迁功能完善项目 —普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 [2021]141 号文、浦发改审 [2021]14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花园社。
2.2 工程建设规模: 1 、****楼普装面积 39254.74 ㎡;****楼普装面积 2800 ㎡;****楼普装面积 3045.76 ㎡;报告厅普装面积 1325 ㎡;门卫 1 : 23.4 ㎡,门卫 2 、 3 : 14.04 ㎡;补充液氧站设备用房 83.49 ㎡; 2 、室外配套设施:设置 360t/d 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 1 套、建设景观照明、三网融合、院内道路、广场、停车场、供配电工程、绿化、挡土墙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28817 万元,预算审核价为 83148766.33 元【含暂列金 750 万元、暂估价 90 万元(其中:****楼和地下室抗震支吊架系统 50 万元;****楼智能通风自控系统 4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第二医院整体搬迁功能完善项目—普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 8314.876633 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3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 1.34% ,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 = 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 * 固定费率 1.34%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 111.22 万元(监理服务费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移交给相应部门接收管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 32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gov.cn:98/zjxypjweb2/gcjl 。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城***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 2017 〕 241 号),以及闽建筑〔 2021 〕 11 号、闽建筑函〔 2021 〕 70 号、闽建筑函〔 2022 〕 1 号及闽人社文〔 2018 〕 211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建办市函【 2021 】 510 号及闽建许〔 2021 〕 7 号规定,****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其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 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 ( 即不见面开标 ) 方式,***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 08:00:00 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09:30:00
通****中心网站( http://www.****.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 年 9 月 19 日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22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 3.4.1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 https://****.gov.cn )、****中心(http://www.****.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 3632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6-***5526 ,传真: /
联系人: 小罗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场,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dh****@****.com
电话: 0596-***0415 ,传真: /
联系人: 小唐
***平台名称: ****中心
网址: https://www.****.com
联系电话: 0596-***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城乡建设局
地址: ****大楼、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 86 号
联系电话: 0596-***1035 、 0596-***6633
****中心名称: 漳****中心
地址: ****中心****楼招拍挂大厅(****中心站隔壁)
联系电话: 0596-***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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