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五****楼及院区附属配套工程
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提问:
1. 问: 商用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商住建筑是否也是公共建筑?
答:****楼不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问: 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要求,请问:包含单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大量性建筑业绩(比如含有大型商业体的居住建筑)是否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不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 问 :招标清单 XML 与预算软件版,清单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预算审***平台,***网下载。
4. 问 : P30 ( 2 )条中“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 .... ”。建议修改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接水源、接电源”。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 问 : P105 合同条款 1.10.1 条,关于出入场的权利的约定中规定“承包人 .... 取得因施工所需要 .... 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建议修改为“与发包人合理分摊其相关费用”。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 问 : P110-P111 合同条款中相关违约责任中承包人对发包人应付违约金,均未设置其上限,建议设置其上限。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 问 : P114 5.1.1 条关于工程奖项约定,建议修改为,非承包人原因未能取得“水仙杯”优质工程增加费按 XX% 计取。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问 : P130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的③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提交 .... 支付工程总价的 80% ”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80% (含设计变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 招标文件有关修改内容:
1. 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 2 . 合同价 格形式修改为“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2.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12.4.1 条款中“且原则上不少于已完成工程量的 20% ”修改为“或不少于已完成工程量的 20% ”。
3.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三、 ***网下载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因施工图纸容量较大未上传至系统中,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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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7/Y1Z6bXgBw9YV_z3zgQK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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