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院 点击查看骨髓细胞图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院 点击查看骨髓细胞图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T****-NX-QT-HW-****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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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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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骨髓细胞图像分析系统 |
3/套 |
具体详见综合评比文件 |
******.**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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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3/套 |
预算合计(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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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国****局 点击查看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2.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根据(财库〔****〕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委员会 点击查看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登记证;
4.2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一小时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 点击查看(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于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综合评比文件。)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文件领取规定时间于“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综合评比文件;
2.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局 点击查看《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下浮**%计收,项目招标结束,核定招标代理费不足***元,按照定额***元收取;
3.公告发布媒介:宁****院 点击查看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资格审查后,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2家时,经评比小组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通过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采用综合评比方式进行的招标采购项目均可进行第二轮报价;
5.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院 点击查看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院 点击查看
地址:****兴庆区胜利街 *** 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司 点击查看
地址:银****中心 点击查看B座**楼
联系人:侯雯、丁小媛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雯、丁小媛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陕****司 点击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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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8810/dtizup4BLRKCxEZfBA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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